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4-04-01 07:02:04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责任书,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那么什么样的责任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1

为做好住宅防火工作,确保业主(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的规定特制定住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确定业主(住户)xxxxx为xxx座(栋)xx层xxx号房屋的当然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 建立本单位以防火责任人为领导,全体使用人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物业服务中心公布的旨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通知。

二、 坚决执行x小区及消防部门安全防火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学的消防设备、器材。

三、 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房屋使用人员树立防火意识,使用完电器、燃气用具后开关(阀门)要关闭。

四、 房屋使用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学习,使业主和使用人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熟悉消防疏散示意图和消防通道。

五、 定期对本房屋内部消防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并主动配合有关消防监督机关和物业服务中心对本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

六、 有义务参加和发动房屋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七、 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八、 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

九、 业主(住户)未经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批准不得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因业主(住户)未经批准私自拆卸、调试、关闭、封闭消防阀门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业主(住户)承担,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十、 业主(住户)须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对消防管道、阀门的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工作,并积极配合消防演习、演练等方面的工作。

十一、 一旦业主(住户)家里发生火灾,(如家里没有人,联系不上的情况下,根据小区消防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允许救火人员破门、窗或采取其他措施进入室内组织灭火。(因救火带来的损失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十二、 业主(住户)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和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安全检查。

十三、 业主(住户)应自觉做好房屋安全防火工作。

1、 不准在阳台堆放可燃物。

2、 室内装修应采用阻燃材料。

3、 电源线必须穿套保护,不可擅自乱拉、乱搭电线。

4、 不能擅自改装煤气管道,不能把煤气管埋入墙内,禁止用木柜封住等。

5、 电焊动火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

6、 烹调时,厨房内应随时有人照料,避免汤水溢出熄灭炉火,导致煤气泄露。更不允许不关闭炉火外出。

7、 住在楼上的业主(住户),严禁将烟头和点过烟的火柴梗随手从窗口、阳台扔出,以防掉到楼下他人的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8、 教育儿童不要玩火。

9、 点燃的蚊香或香炉不要靠近蚊帐、窗帘、床褥等可燃物,应放在不易发生危险的地方,切忌把点燃的蚊香放在纸箱、木桌等可燃物上,人离开房屋时应将蚊香、香炉熄灭。

10、 禁止在公共楼道内点香火。

11、 不得在家里储存和使用煤气罐及易燃、易爆、剧毒和其它违禁物品。

12、 爱护小区的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通道,发现有人损坏消防设施或占用消防通道,应及时制止和告知物业服务中心。

十四、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对物业服务中心的消防安全宣传要认真阅读和建议物业服务中心加强有关方面的宣传,主动参加人身、财产保险,以减少损失。

十五、 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为保证本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如发现有违上述条款造成火险或存在火灾隐患等情况,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上报消防主管部门,由消防主管部门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房屋更换业主时为止,业主中间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定责任书的,其前任房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当然责任人责任。

十六、 经甲乙双方同意,本责任书由乙方留存全文,甲方只留存责任书的签字页及样本壹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xx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加强xx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甲、乙双方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自治区的相关法规条例,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其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乙方员工熟知广场的有关消防制度和规定,掌握基本的灭火常识和逃生方式。

2、甲方的秩序维护部和相关部门有权经常对乙方的承租场所进行消防检查。发现有违章违规现象和行为以及有火灾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于甲方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乙方仍不按规定时限内整改的,甲方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的承租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承租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义务教育自己的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2、乙方有义务确保承租区域内所有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严禁私自动用消防设施。

3、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不得擅自改动消防设备设施,严禁不按消防规范进行操作。

4、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练、培训等其他相关活动。

5、乙方对承租场所内进行装修时,应及时申报甲方进行消防业务监督指导;如需动用电焊等带有明火的工程,需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动火证后,方可施工。

6、因乙方未履行本责任书规定的内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和不服从甲方消防管理的,并造成甲方被消防部门处罚的,甲方将根据情节及有关法规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7、在甲方已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的 ……此处隐藏4761个字……按规范设置,疏散导流标志、应急照明完整有效,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8、坚决杜绝“三合一”,严禁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存在“二合一”(即生产经营场所或库房和员工宿舍合一)。不允许乱拉乱接电源照明、动力线,应及时更换残旧供电线;

9、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得安装防盗网;

10、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到公安消防部门办理审核程序;变更地点、方法的,应当重新办理审核手续;

11、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生产经营场所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竣工验收后才能开业;

12、要建立本项目专、兼职消防队伍,制定应急灭火和人员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3、火灾发生时,应当有组织、有秩序地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积极组织灭火救援,力求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火灾扑灭后,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或变动火灾现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

14、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行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广州市新蓝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防火安全责任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_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项目:

防火安全责任人:防火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20xx年x月x日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防火安全责任,确保本物业不发生火险和消除火灾隐患,特订立本责任书,并约定业主xxx先生/小姐为龙韵雅苑xx幢xxx单元xxx层xxx房住宅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履行如下防火安全责任。

一、防火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建立以本住宅防火安全责任人、全体住宅使用人员共同参与的防火安全小组,认真贯彻执行政府和消防法规和政策。

2.制定本住宅在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培训。

3.配备必须的消防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并在有效期结束前或使用后及时更换需要的材料,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家用电器和燃气器具。

4.须经常对住宅使用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强化防火意识,掌握防火知识、逃生自救技能知识。不得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5.定期对本住宅范围内的防火工作进行检查,主动配合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配合燃气公司定期开展燃气器具及安全用气检查。

6.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及器材,不得堵塞、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疏散天面,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或公共通道、场地等。

7.有义务参加和组织住宅使用人员参与消防主管部门和本物业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8.组织扑救初始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时应服从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9.保护火灾事故现场,配合消防主管部门调查火灾的原因。

10.履行国家规定的有关防火安全责任人所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其它事宜:

1.对发现防火安全责任人没有履行上述职责造成火灾或存在火险隐患等情况的,本物业管理处有权追究责任人责任,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或申报消防主管部门处罚。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住户需要更换本住宅防火责任人的(如出租或借住他人),必须另行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更换责任人未重新签订责任书的,其前任住宅防火负责人必须承担责任。

3.本责任书一式贰份,责任人和本物业管理处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字):_____

  日期 : 年 月 日

  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11

甲方:物业管理(湖南)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乙方:园号楼号房业主(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治安管理条例》和《长沙市消防条例》等法律规定的精神,维护本区域的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确保各业主、住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结合情况,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事项如下:

一、甲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负责向乙方宣传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示及规定。

2、负责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治安秩序和消防安全,加强安全控制及巡视工作。

3、为维护整体安全,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房间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在火灾、爆水、出现其他险情等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进入其室内进行灭火和抢险,且不必承担因应急处理而造成乙方或住户损失的赔偿责任。

4、发生消防和治安事件时,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及其它执行机关对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并保护现场。

5、按照有关法规,甲方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并组织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区域内存有安全隐患,应督促进行整改,使治安、消防符合法规要求。

6、负责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始终保持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乙方的消防和治安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其所属产权物业内的消防和治安安全,乙方有义务支持和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和治安工作。

2、乙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进入,携带大物品外出,应到客户服务中心办理出门手续,经甲方开具放行条后可携物外出。

3、发生消防或治安事件,乙方应及时向119、110或向客户服务中心报案,同时启用房屋内的“紧急按钮”,并保护好现场。

4、乙方机动车、非机动车需到甲方办理停车手续,并遵守停车场(库)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已获准使用位置停放车辆,贵重物品和钱物需随身携带勿 放在车内,车辆及财物毁损灭失责任自负。

5、为了公共秩序和人员的安全,乙方人员必须遵守怡海星城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三、其它

1、以上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自觉履行。

2、本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长沙市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

3、此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在甲方拥有对物业管理权期间内有效。

4、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 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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